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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1-07-22

    胡锦涛总书记的“七一”讲话,深刻地阐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性,揭示了我们党能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当前,我们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要进一步深化对“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

  充分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集中阐明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丰富内涵和要求。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把握“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丰富内涵,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对于我们党长期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贯彻党的执政理念、巩固党的生命根基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俗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历史雄辩地证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最坚实的执政基础。只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才能不断夯实这一基础,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在90年执政的光辉历程中,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前进的不竭力量,战胜了各种困难和风险,取得了辉煌的成就。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重要保证。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进一步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全部工作中,贯彻落实到伟大的实践中,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现实需要。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如果执政党对腐败现象不能有效遏制,那么就会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远,乃至丧失民心。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进步的最伟大动力,也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有利于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使反腐败斗争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才能更好地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要着力加强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走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共产党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坚信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要时时刻刻像胡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的“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执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

  要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民主决策机制。各级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加强教育和培训,提高各级政府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增强法治观念,特别要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严格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犯。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坚决纠正。作决策、定政策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群众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的决策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

  要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始终保持利剑高悬,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突破一批大案要案,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势头,对腐败分子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法律的惩处。

  要着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紧紧抓住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表面文章。要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把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作为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根本主题贯穿始终。

  切实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

  要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的要求,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出发,不断提高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水平。要深化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政策培训、学法用法考试等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政策素养,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要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把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贯穿于工作各个环节。

  要在深化服务、创先争优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强化党员意识,积极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载体,完善服务制度,提升服务层次,使人民群众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益得到更好实现,就业、收入、财产、教育、劳动等各方面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让人民群众住有其屋、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美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要在惩防并举、廉洁从政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每个共产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带头执行“52个不准”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夯实拒腐防变的精神支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要在创新方法、完善机制中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一是要畅通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呼声。二是要坚持和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民主自治等制度。三是要推行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决策制定的社会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决策不当而损害群众利益。四是要创新社会矛盾排查调解机制。针对群众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经常性的排查,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