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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政治学习资料:学习2014年全国和省教育工作会会议精神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4-03-12

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方向、保持定力,深化改革、狠抓落实,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更好地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

  1.深入学习宣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质。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系列活动。设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课题。深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扎实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编写和推广使用。

  2.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重点,研究制订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印发进一步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的意见,扩大省级政府在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教师队伍建设、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教育经费使用等方面的统筹权。印发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意见,确保放权到位,更多地运用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探索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减少行政审批,严格控制检查、评比、表彰活动。发挥社会参与作用,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教育现代化监测和教育满意度测评。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新格局。切实把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做深、做细、做透,便于社会监督。

  3.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章程特别是高等学校章程建设,推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完成章程起草,完善章程核准程序。指导各地加快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建设,促进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制订落实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意见。制订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推进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建设。

  4.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充实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测制度,建设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督学责任区制度。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办法和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质量监测。

  5.大力推进依法治教。推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一揽子修订。推动职业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力争完成学前教育法、教育考试条例的起草工作。出台教师申诉办法等部门规章。创新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立教育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教育部行政复议专家委员会。实施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和学校依法治校考核制度。推动直属高校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建立校园法律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制订印发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全员法制培训。加强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建设,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若干意见,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构建差异化扶持政策。推进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着力建设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扩大独立学院验收试点范围。召开全国民办教育工作会议。

  7.不断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督促各地落实法定增长,落实新增财政经费来源渠道,督促各地不降低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不降低。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构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推动各地建立完善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统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资金。加大教育经费使用监管力度,制定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启动实施直属高校财务巡视制度,推动各级各类学校确立财会、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合格人员,推动各级学校实行“阳光财务”。

  8.推进教育有序开放。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若干意见。加强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和高等教育国际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人文交流高层磋商机制作用。优化中外合作办学类别、学科结构和地区布局。召开全国留学工作会议。出台《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规定》《高校国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高来华留学质量,成立全国留华毕业生工作组织。修订《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支持国内高水平教育机构走出去办学。推进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建设。推进外籍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机构积极参与孔子学院建设。扩展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合作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二、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贯彻始终

  9.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出台全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研究制订关于进一步推进中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考。印发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制度。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制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10.切实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订实施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节粮、节水、节电”教育活动。制订印发加强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意见。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启动辅导员访学研修计划。研究制订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建设高校实践育人共同体。启动实施思想政治教育中青年杰出人才百人工程。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实施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启动名师名家示范课工程。出台加强高校师德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开展高校校园网络文化建设专项试点。启动实施中国大学生在线引领工程、易班推广行动计划。推动落实《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举办军事训练营。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印发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

  11.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研究构建大中小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研究制订中小学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确保201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学生使用德育、语文、历史新教材。启动普通高中课程修订工作。修(制)订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研究制订普通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遴选建立中小学学科教育教学研究基地。

  12.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实施国家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计划,广泛深入推进阳光体育活动。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修订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研究制订学生运动技能等级评定标准。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研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体育器材配备标准;研究制订高等职业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研究制订普通高校大学体育本科教学技能标准。适时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

  13.改进美育教学。不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印发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订学生艺术素养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建立完善艺术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开齐开足艺术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开展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建设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与基地。开展好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14.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与专业设置指导报告。印发新修订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订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开展专业教学标准培训。办好职业院校教学信息化、技能大赛。开展职业院校养老服务业、健康服务业、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建设。审定出版职业教育“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试点职业教育专业评估。

  15.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开展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促进高校加强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制订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推动省、行业部门(协会)和高校联合制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促进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标准。优化专业结构,实施好本科教学工程、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卓越工程师等各类卓越教育培养计划。推进法学、新闻传播学、农林医学等学科专业领域人才培养机制改革。落实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共建大学生校外科研实践基地。扎实推进试点学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学术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统筹构建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继续推进科教结合培养高层次人才。

  16.着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全面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标准体系,出台幼儿园园长、普通高中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研究制订高校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标准。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启动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攻坚计划。研究制订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推进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推进地方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制订进一步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实施高校高层次人才计划,建立新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体系,加大对创新团队和青年拔尖人才的支持力度。参与实施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探索建立国家级教师荣誉制度。组织好第30个教师节宣传庆祝活动。

  17.全面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深入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筹备召开世界语言大会。提升师生汉字书写能力和学校书法教育水平。加强对各地城市和区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督导。开展对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公共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开展语言普查与国情调查。推进建设中国语言资源有声数据库与语言文字智库。完善语言文字立法和规范标准修订工作,印发《外国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研究制订信息技术产品语言文字使用管理规定、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修订《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

  三、改革资源配置方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18.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贯彻落实《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条件的意见》,最大限度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倾斜。办好必要的农村教学点。印发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实施名师名校长交流特聘岗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意见》。继续实施和改革完善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增加体音美、外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招聘补充数量。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推进实施农村校长助力工程。全力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工作。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出台《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从出生开始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的健康和教育实施全过程保障和干预。扩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比例。组织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加大东部高校对西部高校对口支援力度。实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综合实力提升计划。做好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的扶贫工作。

  19.以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促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和国家教育管理、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形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巩固“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成果,帮助边远、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就近接受良好教育。加快全国学生、教师等重要业务信息系统的部署和应用。加快推进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提高公共教育装备服务水平。

  20.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政策。继续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好中职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落实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各地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

  21.加强民族教育。筹备召开第六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民族教育发展的决定》。推动民族地区教育结构调整。部署民族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验和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学校民族团结教育,继续修订民族团结教育教材,制订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意见。加强双语教师的补充、培养和培训。加大双语资源建设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材编译、审查、出版工作力度。研究制订内地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规划和少数民族高端人才培养计划。健全内地民族班学生教育培养管理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区教育科学发展,印发《关于加快西藏和四省藏区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双语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014-2020年)》。

  2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开发就业岗位、健全基层就业保障机制、激励自主创业、加强职业培训等方面出台更多有利措施。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提升就业指导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校园市场主渠道作用,加强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完善就业与招生、人才培养的联动机制。

  四、改革教育发展方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23.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学前教育国家重大项目。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出台《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对各类幼儿园的监督管理,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24.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认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复查制度和省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督促各地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学区制、学校联盟等有效途径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制订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分类指导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逐步破解择校难题。贯彻落实好《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25.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研究制订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意见。研究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实施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指导地方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26.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研究制订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意见,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探索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衔接。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联合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联合出台行业职业教育指导意见。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落实集团化办学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完成第二批国家中职示范学校、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验收工作。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2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统筹实施“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研究制订关于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启动实施国家和省级改革试点,引导一批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深入实施“2011计划”,大力推进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协同创新,创新产学研合作机制,提升高校创新能力。深化以改进科研评价为重点的高校科研综合改革。研究制订提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社会服务能力的意见,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计划,启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

  28.加快发展继续教育。加大对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力度。推进继续教育城市联盟、大学与企业联盟和资源开放联盟建设。推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综合改革。推动开放大学系统建设。深入开展继续教育学分积累和转换试点。研究广播电视大学系统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探索建立继续教育质量保障和认证制度。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城乡普遍开展社区教育。鼓励各级学校以多种形式为继续教育提供支援服务。积极发展行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

  29.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启动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经费保障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特殊教育改善办学条件项目,在普通学校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中心)、薄弱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继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支持高等学校特殊教育专业建设、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召开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

  五、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30.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凝练教育实践活动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逐项研究,逐条整改,明确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指导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地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开展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召开全国高校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研讨会。

  31.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学风建设。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坚决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深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改进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方式,制订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严肃查处高校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清理规范高考加分。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高校干部任用、职称评聘、公款出国、公款招待、公车配备等信息公开。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

  32.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巡视工作,强化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实现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和驻外教育机构的巡视工作全覆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专项治理。

  33.切实维护学校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健全教育热点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1月15日)

袁贵仁

    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13年工作,分析当前教育改革发展形势,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

  刚刚过去的2013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全社会共同努力,教育系统艰苦奋斗、锐意进取,着力促教育公平、调教育结构、提教育质量,工作有进展、有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在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方面,启动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启动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升学考试开始破题,26个省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12个省份4440名考生参加高考;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达18.5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1万扩大到3万;营养改善计划惠及3000多万农村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方面,建成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国范围内学籍管理的无缝衔接和互联共享;首批认定14个国家协同创新中心,产学研深度结合有了体制机制保障;全面启动高校章程制定,教育部首批核准公布6所高校章程;基本实现中小学校挂牌督导全覆盖,293个县(市区)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国家认定;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深入推进,就业率进一步提高。在改进作风、维护稳定方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规定;深入推进“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保持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实施教育规划纲要开始进入第二个三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方向、保持定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狠抓落实,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坚定方向、保持定力,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就是要针对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优化教育结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深化改革、狠抓落实,就是要以综合改革的思路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努力把中央的部署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现实。积极稳妥、务求实效,就是胆子要大、步子要稳,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不做表面文章,不求轰动效应,为适应国家需求、回应人民期待,扎扎实实地做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不断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国家改革的总目标,也是各领域改革的总要求。教育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一切改革的举措和行动,毫无疑义都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从教育部门自身改起,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具体来说,就是要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建设、教育治理能力提高,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通过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通过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通过促进公平、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更好地为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一、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提出明确要求。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教育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带头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一)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必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了改革朝什么方向奋斗、在什么地方聚焦、于什么环节着力。过去我们习惯讲管理,现在强调治理;过去我们常说四个现代化,现在提出治理现代化。这反映了新形势下我们党对治国理政理念和治国理政方式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重大理论创新。

  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三中全会的重大部署,也是新一届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实践,是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结晶。一年多来,党中央把改进作风放在突出位置,在全党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一届政府把转变职能作为开门办的第一件大事,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央坚持改作风、转职能,实质上都是在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为教育改革开启了新的窗口期,各级教育部门一定要深刻理解中央精神、自觉遵循中央要求,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切实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适应教育形势变化,必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前,教育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举办着世界最大规模的教育,2.6亿学生、1600万教师、52万所学校,各级各类学校组织的复杂化、结构的多样化、水平的差异化以及人民群众教育诉求的个性化都在不断增强。教育规模扩大后,各方面更加关注教育质量和水平;教育经费投入增多,各方面更加关注教育公平和效益;接受高等教育人数不断增长,各方面更加重视教育结构和布局;城镇化加速推进,教育人口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迁移流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化,国际竞争异常激烈,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日益紧迫;信息化的飞速发展,对教育理念和方式带来多方位的冲击。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迫切需要我们加快实现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教育管理走向教育治理。

  (三)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必须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开放35年来,特别是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3年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绩,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在不断推进教育管理方式的改革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当前,教育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还不足,办学活力还不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还不紧,国际竞争能力还不强等。这些问题,原因有很多,究其根本,不在学生、不在教师,也主要不在书记校长,而在教育管理部门,在于我们的管理理念落后、管理体制落后,以及由此带来的管理方式落后、管理能力落后: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政府缺位、越位、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制约了学校办学的积极性、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不同层级政府之间教育权责交叉,上级部门管得过多过细过于简单,制约了基层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管理方式单一,习惯于用分数管学生、用升学率管教师,制约了学生的创造性、教师的创造性,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有针对性破解,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不能实现很好转变,我们的工作就难免事倍功半,甚至可能事与愿违。

  实现国家现代化,教育要率先现代化。十八大明确提出,到2020年教育现代化基本实现。再用7年时间,让世界最大教育体系整体进入现代化,任务十分艰巨。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要率先现代化。如果不能尽快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就不可能如期实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以更加清醒的认识、更加主动的姿态、更加执着的努力,完成好我们这一代人必须面对、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

  二、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任务

  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根据教育发展的自身规律和教育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以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为核心,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基本要求,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突破口,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格局,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更好地激发每个学校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全社会的作用。

  政府宏观管理,就是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创新方式,把该放的放掉,把该管的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学校自主办学,就是要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明确权利责任,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政府、学校、社会,管、办、评三者之间,权责边界既应当是清晰的,又一定是相对的,既相互制约又相互支持,由此形成现代教育治理体系,不断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

  (一)把方向,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把握办学方向,是政府的首要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做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始终是教育第一位的要求。当前的关键,是要把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转化为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体现到课程标准、教材编写以及考试评价之中。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近,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要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创造有效形式、形成长效机制。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活动。特别是节约粮食工作,要从餐桌抓起,从食堂抓起,从各级各类学校抓起,营造劳动光荣、节约光荣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要突出诚信教育重点。在教育系统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将学生诚信表现记实性写进成长记录,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有效机制,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价值观念和制度保障。要用铁的手腕治理考试招生违规违纪问题,用铁的纪律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坚决守住教育考试招生这块净土。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出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创新教学方法,分学段有序推进,打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文化根基。要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明确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要求,以记实方式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加强和改进体育美育工作。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通过多种形式,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教会学生掌握一两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养成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推进体质健康测试,学生测试结果通知家长,学校测试结果向社会公开。要改进美育教学,充分发掘传统艺术资源,因地因校制宜,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部署和推进各类课程改革。出台实施《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研究制定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对各学段育人目标和各学科内容设计提出具体要求。修订课程标准,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修订工作,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研究提出大学相关教材修订和使用意见。做好教材编写工作,全面修订义务教育各年级各学科教材,完成义务教育德育、语文、历史三科起始年级统编教材审定;组织修订中等职业教育教材;修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高质量编写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确保其政治性和学术性的高度统一。

  (二)促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要在教育公平上多想办法、多做实事,用教育公平重新审视体制机制,重新评估政策措施,通过规则调整和制度创新,不断提高教育公平水平。

  兜底线,保障每一个孩子都有学上。要抓好贫困地区教育。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紧紧扭住教育这个脱贫致富的根本之策,保证贫困家庭孩子平等接受教育。研究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编织贫困地区儿童成长安全网,增强脱贫致富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要重视农民工子女教育。把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努力保证他们能在当地就读,完全由公办学校接收暂时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努力做好随迁子女在当地升学考试工作,扩大进一步接受更高一级教育的机会。要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启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高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率。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抓紧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密切会同相关部门,紧紧围绕留守儿童安全、学习、情感等提供有效服务。要高度重视残疾人教育,全面部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保基本,使每一所学校都达到基本办学条件。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资金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落实《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使贫困地区学校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学习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对确有需要的村小和教学点,不仅要坚持办,而且要办好。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将各地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列入督导,全面普查,纳入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要多策并举,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认真抓好2013年启动实施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使优秀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上水平,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优化学校布局。学校布局规划要纳入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从严控制农村学校撤并行为,调整须经省级政府批准。创新学校管理模式,鼓励强校带弱校,组建教育联盟,推行学区一体化管理,探索学校托管,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力度,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破解择校难题。要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进入重点大学的比例。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规模,调整完善招生规则,让更多部属及省属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惠及农村学生,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形成巨大的人才红利。各地各高校都要建立健全逐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长效机制,并将每年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向社会公布。要提升中西部地区教育水平。教育资源要继续向中西部倾斜,加强东中西部教育协作,鼓励优秀教师以多种形式到中西部服务,强化国家重点高校服务国家战略的意识,为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多做贡献。要充分利用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作出贡献。今年,全国80%以上中小学校要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奠定教育信息化基础。推进“优质资源班班通”,使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通达具备条件的每一个班级,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活动深度融合。加快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在2013年1.5亿学生数据入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籍全覆盖。

  (三)调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不断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也是政府教育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当前应着力在发展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上多下功夫。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从完善基本制度入手,加快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校企紧密合作、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今年将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动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要全面清理各类歧视性政策,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在2012年《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解决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法人属性、产权归属、教师保障、财政扶持等问题。要根据三中全会要求,积极探索运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推动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

  (四)抓改革,积极稳妥破解考试招生制度难题

  推进改革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当前,教育改革任务艰巨繁重,三中全会作了全面部署,我们要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今年的重中之重是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出台实施方案。教育部将出台“总体方案”和关于高考、外语一年多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违规处理等配套“实施意见”。各省要根据教育部总体方案和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改革“实施方案”。

  开展改革试点。在有意愿、有条件的若干省份和高校开展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包括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改革试点省份和高校要出台试点“实施办法”。

  改进考试内容。抓紧研究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等课程考试内容改革,完善国家考试题库。高等职业教育推广“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方式。

  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最重要的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调整高校招生委员会人员构成,增加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建立校长作为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公布各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对学生作弊、作假,经查实除按规定处罚外,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就学、就职单位了解。进一步清理规范和逐步减少各类加分政策。

  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改革举措的可行性论证,加强改革的风险评估。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按照“三年早知道”原则,提前公布高考改革实施办法。要加强对改革办法和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五)转职能,改进教育管理方式

  政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在“管办评分离”中,政府管理的改革是前提、基础。推进政府管理改革,核心要义是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同时督促基层和学校把权接住、管好,确保放而不乱。

  积极简政放权。“善政必简”。只有该简的简,该放的放,才能激发学校和社会活力、需求潜力和发展动力,才能从名目繁多、繁琐细碎的评估、评审、评比中解脱出来,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做好该做的事、能做的事。要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按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对已经明令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学校、放给社会,不能变相保留。对保留的项目,要抓紧清理审批流程,公开审批的标准、程序和结果。要统筹整合专项资金。根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整合农村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统筹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扩大基层和学校资金统筹使用权,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要减少各种检查活动。建立检查工作归口管理,整合各种常规性和临时性检查,给学校创造一个安心静心办学的环境。简政放权,当前重点是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目前,教育部按照三中全会的要求,研究制定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意见。原则上凡是由省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省级管理,凡是由学校能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下放到学校。

  加强标准建设。标准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要依据标准进行规范化管理,用标准加大投入、加强监督、加强约束,从根本上减少管理中的随意性。这些年,相继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教育标准,但目前一些领域仍然空白,有的已经不合时宜,有的甚至相互矛盾。去年教育部制定了《标准与指南》制定和发布规程,强化对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要加快对一些标准的废止、修改,制定学校建设、经费投入、教师编制、教育质量、仪器设施、专业教学、语言文字等标准,加快形成富有中国特色的教育标准体系。特别是要推动健全各级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职业教育、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研究学前教育、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运行保障机制,健全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要优化教育投入结构,坚持向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倾斜,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要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和铺张浪费现象。

  推进法治建设。“政贵有恒”。法治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征,对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具有稳定持久的保障作用。要推动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4部法律一揽子修订工作,抓紧职业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强化教育督导。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要简政放权,也要加强监督监管。教育督导是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互协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完善督学、督政、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意见,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充实教育督导队伍力量。研究制定督学管理办法,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做好督导重点工作。督政方面,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督查、国家认定工作,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复查制度,印发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办法、省级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督导考核办法,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监督检查。督学方面,完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实现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推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推动学校办出特色,扎实实施素质教育。质量监测方面,制定发布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方案,开展全国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科学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为改进教学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撑。制定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办法,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和限期整改制度,加大复查和问责力度。

  (六)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教育有没有活力,关键要看学校有没有活力。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把学校作为基本立足点,建立以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为导向的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学校作为教育“细胞”的活力。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内部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这也是政府放权的制度前提。对公办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根本制度,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范围和规则。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参与机制、理事会(董事会)的社会联系和合作机制。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出台高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规范学术委员会的组成、权责和运行规则。章程是明确学校内外部权利义务关系、促进高校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载体。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高校章程制定和核准工作。对民办高校,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理事会(董事会)结构,规范决策程序。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保障校长、教职工特别是学生等相关主体的权利。对中小学,主要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实行好校长负责制,加快推进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家长委员会建设。

  推进依法办学。教育部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正在研究制定依法治校指标体系,形成依法办学的考核标准、考核办法,为政府、社会、家长监督评价学校办学行为和管理活动提供依据。要把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成效作为评价学校领导管理水平、治校水平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学校管理观念的转变。教育部门要把更多精力放在对学校办学活动合法性的监管上,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坚决杜绝任何学校出现有悖于法治原则的管理手段和规定。要建立和完善教师申诉、学生申诉制度,让每一个受教育者和教育工作者在学校管理中都能直接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要建立教育领域公益性法律服务机制、学校安全事故依法调解制度,完善保障学校依法办学的制度环境。

  坚持面向社会。学校只有主动面向社会、服务社会,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将出台关于引导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一批本科高校在办学思路、模式、方法上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变。继续实施“2011计划”,通过机制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当前,青年教师住房存在困难,要主动协调学校与当地政府、社会,因地制宜,努力加以解决。

  (七)发挥社会评价作用,动员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教育

  在“管办评分离”中,评价是反馈环节,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客观、科学、公开、公正的评价,是增强教育工作针对性、有效性的前提,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改进工作提供依据。治理模式下的“社会评教育”,实质是要把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交给社会、回归社会,在“管”与“办”的互动中,保持相对独立性,成为教育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

  发挥行业企业作用。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下,教育所提供的课程专业、所培养的人才、所创造的科研成果,最终都要接受市场和社会的检验。这不仅要求我们的办学理念、办学方式和培养模式做出调整,也要求我们的评价主体、评价方式相应变革。行业企业是教育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毕业生最终的去向。无论是职业院校,还是普通院校,都要加快建立行业企业评价机制,吸收行业企业参加教育质量评估,把行业企业的评价作为衡量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

  重视行业企业评价,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毕业生就业状况。就业是个试金石,高校办得好不好,归根到底要看学生就业能力强不强、创业水平高不高。今年高校毕业生727万,这都是国家宝贵人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学校责无旁贷,教育部门义不容辞。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在开发就业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基层就业、激励自主创业等方面,出台更多具体政策,解决毕业生就业创业中的具体困难。要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把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作为高校评估重要内容。实行高校学生学籍信息和就业信息贯通,及时、准确、客观地反映和把握各校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强化专业组织评价功能。教育评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正确发挥评价的监测、诊断、指导功能,专业机构不可替代。要支持现有专业机构建设,发挥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要加快培育独立于教育部门的专业教育服务机构,不断提高其评估监测水平。要引入竞争机制,推广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合同、委托等多种方式向专业组织购买高质量的服务。

  今年,将加快整合国家教育监测评估机构和资源,为开展专业化监测评价提供支撑。加大力度推进一些机关职能向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转移,原则上各司局不再直接组织评估评价评审等具体事项。委托第三方全面启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和“教育满意度测评”两项监测评估工作。通过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准确找出差距,切实提高各级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工作的自觉性、针对性,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教育满意度。

  重视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监督是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推行教育部门、高校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社会各界在公开中监督。要通过信息公开,确保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各类教育信息,这是社会监督不可或缺的环节和基础。强化社会评价,首先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主动加强信息公开,主动让社会了解,提高政务和校务公开的水平,提高政府和学校的公信力。对各级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各项政策和重要事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采纳情况。要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办理程序和审批结果。大力推进工作过程公开,及时发布重大教育项目和工程实施情况。大力推进工作结果公开,推动教育质量标准、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和教育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开。要公开违法违规事件查处结果。对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办学条件能力、质量水平等信息向社会公开,让社会了解。今年要进一步推动本科院校向社会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积极公开群众关注的信息,对学校重大决策、政策及时宣传,赢得社会理解;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回应,掌握舆论主动权,树立和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当前,特别要加大高校招生和财务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切实加强师生和社会对招生、财务工作的监督。信息公开,核心是“公开”,关键在“真实”,根本在“监督”。没有“监督”的公开,就可能是不公开、半公开,甚至是假公开。2014年,要改革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引进第三方参与教育信息公开监督。

  三、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我们面临的时代命题,是必须完成的崭新课题,也是十分艰巨的历史任务。完成好这一任务,无论思想观念、精神状态,还是知识储备、工作方法,我们都还有许多不适应之处,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现实地摆在每一个教育管理者的面前。我们要以强烈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打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这场攻坚战,实现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

  (一)深化学习领会,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我们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不坚定,就会得“软骨病”。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必须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身体力行。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要求,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强大思想武器。教育部门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要真心实意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认认真真地学习原文,全面系统领会讲话基本精神,着力把握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要联系实际学,紧密联系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更好地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抓住精髓学,坚持把思想方法搞对头,更加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战略思维、底线思维来思考问题、谋划思路、改进工作。要认真学习各方面知识,丰富知识储备,完善知识结构,打牢履职尽责的素质能力基础。

  (二)增强担当意识,统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为官避事平生耻”。担当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品格。教育部门管理干部一定要牢记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事业的责任,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当前,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利益格局错综复杂,改革难度和风险都在不断加大。责任重于泰山。打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这场攻坚战,缺乏担当意识不行,担当意识不强也不行。我们要敢于旗帜鲜明、较真碰硬,勇于尽心竭力、攻坚克难,善于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要正确推进改革。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正确推进策略,确保改革取得可预期成果。要准确推进改革。吃透中央精神,立足基本国情,更加富有成效地把教育改革推向前进。要有序推进改革。该国家统一安排的不抢跑,该尽早推进的不要等,该试点的要先行试点积累经验,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教育部门、学校、师生创造的新鲜经验。加大国外先进理念、经验和资源的引进力度,以教育开放促进教育改革、推动教育发展。要协调推进改革。在教育内部,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统筹推进课程、教学、考试、招生改革。在教育外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有关环节的衔接,主动会商解决重大问题。要务求改革实效,从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最期盼的事项改起,从各个部门、社会各界、师生员工拥有共识的环节改起,从制约教育公平、质量最突出的问题改起,让教育改革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强化为民情怀,全心全意服务师生群众。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终是要让教育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必须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我们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必须养成真挚为民的情怀,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把师生需求贯穿工作始终,调研要深入群众,决策要吸纳群众,执行要依靠群众,监督要动员群众。教育部门的党员干部一定要努力在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坚决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永远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要深入基层和学校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师生的想法,发现问题的症结,找到解决的办法。要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做好公示、听证,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扩大公众的参与权。要善始善终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强化整改落实,推进建章立制。及早谋划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将两批活动有机衔接、深入推进,以严的标准、严的程序、严的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坚决守住阵地,切实维护好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保持校园和谐稳定,是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没有和谐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两亿多大中小学生,其中大部分还是未成年人,确保他们安全上学下学、安心学习生活、健康成长进步是我们的头等大事。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阵地意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要注重形成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健全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心理干预机制,切实抓好日常管理,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要坚持源头治理,认真解决师生关心的实际问题和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把他们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先研究制定应对计划和方案,做到全覆盖、能操作、已演练、常更新。教育部将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各地各校要认真加以落实。

  (五)加强舆论引导,努力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这既是提高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树立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现实需要。要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上下功夫。舆论氛围好不好,关键在引导。要更好地唱响主旋律、提振精气神、激发正能量。准确解读教育改革政策措施,理性分析教育改革焦点难点,提高宣传报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在扩大新闻宣传覆盖面上下功夫。建立覆盖报刊、广播、电视、新兴媒体在内的教育新闻宣传大格局。把网络舆论工作作为教育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发挥微博、微信、社交网络和移动多媒体等新媒体的独特优势,研究网络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让更多主流舆论和正面信息上网传播,营造良好网络舆论氛围。要在提高舆情应对能力上下功夫。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一定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要求,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尽早发出正面声音,争取第一落点。通过扎实有效的舆论引导,最大限度凝聚改革的正能量。

  同志们,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赋予我们崇高的使命、重大的责任。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谱写教育改革的新篇章,开创教育发展的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坚定不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改革推发展、提质量、促公平、强活力,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服务惠民的教育运行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抓好教育系统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教育改革发展实践中。

    2. 完善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机制。加强对涉及全省教育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调研和教育综合改革政策、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跟踪研究,开展教育形势分析。成立教育厅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省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完善教育体制改革决策咨询机制,筹备成立四川省教育咨询委员会。建立完善改革工作重点督查、考核评价、试点转示范等工作机制。

    3.坚持立德树人。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力度。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贯彻落实《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体系,组织全省高校自测自评并进行抽查。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召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

    4.加强学校体育和美育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开齐开足艺体课时,开展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节、高雅艺术进校园和戏剧进校园等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探索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课外活动三位一体的艺术教育模式。制定并实施体育、艺术教育发展三年计划,启动学校体育、艺术重点推进工作,抓好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5.深化人才培养方式改革。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效率。加强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探索构建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制定“减负”实施办法,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开展实验实践教学活动,大力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开展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建立中高职衔接培养制度,深化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完善高校和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宏观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继续推进本科层次职教试点。启动省级试点,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6.推进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四川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改革职业院校招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扩大单独招生高等职业院校所数和招生规模;在职教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和高职单招中进一步推行“知识+技能”的考查方式;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提高高中学生水平考试的统一性。完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推进中考制度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推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标准化考试系统建设,全面推进考生身份验证系统建设,扩大作弊防控系统试点。推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改革试验区试点工作,制定我省自学考试发展的措施和办法。

    7.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促进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重点在师资、保险、用地、建设税费减免、财政扶持等方面有新突破,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学。推动县级以上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民办学校风险防范机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和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建立健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制度,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地方行业龙头企业组建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坚持社会需求和就业导向,促进中职和高校面向社会、行业开门办学,实现共建共享。提升中职和高等学校服务“三农”和城镇化建设能力。

    8.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制定高校章程审核办法,完善章程核准备案工作机制,核准首批5-10所省属高等学校章程。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健全学校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完善高校规划、财务、人事、招生、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公开制度,加强廉洁校园建设。

    9. 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做好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出国留学质量和效益。实施“留学四川”计划,努力扩大在川外国留学生规模,不断提高留学生教育质量。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支持办好一批高起点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推动汉语国际推广。进一步加强对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交流。

    二、推进教育领域重点工作,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0.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公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启动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城乡公办幼儿园400所,支持办好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大公益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解决“入园难”问题。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坚决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11.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规划,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2014-2018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好必要的教学点。加快推进“4·20”庐山地震灾区学校恢复重建。有效缓解县、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完善城乡教师资源配置机制,推进教师“县管校用”改革,建立职务职称、薪酬待遇向农村学校和教学点倾斜的激励机制。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任教,力争每年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启动学区制,完善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办法,改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式,缓解城市义务教育“择校热”。启动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工作。按规划组织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和迎接国家评估认定等相关工作。

    1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加大对薄弱高中扶持力度,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的模式和路径,鼓励各类高中办出水平,办出特色。继续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工作。全面总结高中课改工作,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办学和招生行为。

    13.加快推进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深入实施《十年行动计划》,认真抓好四川藏区六大民生工程教育项目、彝区民生工程和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等项目。加强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建设,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达到43.3万人。抓好民族团结教育、生命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双语教育工作,开展双语教师培养培训。加强民族语言文字教材建设。加强民族地区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抓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认真抓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做好普通高校少数民族预科招生工作。办好成都西藏中学和内地民族学校(班)。

    14.深入推进职教攻坚。完成中职招生45万人。实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加强国家示范中职学校建设,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结构和专业设置,规范中职学校办学行为;加强中职基础能力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积极建设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推进国家社区教育示范区建设。

    15.继续推进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实施以藏区为重点的“9+3”免费教育计划,做好宣传和招生工作,“9+3”学校(内地)计划招收藏区学生0.4万人。开展“五项教育”,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深入研究藏区学生的培养规律,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切实做好学生就业工作,争取2011级“9+3”毕业生就业率达95%。总结完善藏区技能人才培养有效模式,为民族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经验。

    16.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推进“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立项建设一批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卓越新闻传播人才、精品资源共享课、“十二五”本科规划教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项目。启动实施省级本科重点专业建设项目及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项目。继续推进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建设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启动省级高职重点专业建设项目。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强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完善高职实践教学体系。制定《全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积极引导研究生培养单位科学定位人才培养。加强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建设,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水平。优化调整高校布局结构,做好院校设置“西部年”工作。

    17.推进高校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2011”计划,围绕我省发展重大战略任务,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推动高校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区域发展研究院等,支持高校建设一批与行业、产业、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创新基地等。全面规范高校科研项目及经费运行。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深入实施《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推进高校科技评价体制改革,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公告制度,加大成果转化在科技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力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值占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产值的比例超过30%。

    18.加强语言文字工作。学习贯彻落实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做好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和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行动,做好我省第二届“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参赛选拔、知名书法家进校园等工作。举办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国家级培训班和省级培训班。全面推进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三、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全面促进教育公平

    19.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惠民政策。在实施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费。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加大地方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力度,开工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面积44万平方米,逐步推行食堂供餐模式。加强食品和资金安全监管。继续实施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生取暖计划。

    20.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14年,在继续实施好原有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政策。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免除全省45万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含所有残疾学生)学费;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进一步加大对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21.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资源教室(中心)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健全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受教育的统筹保障机制,加强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并确保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按规定在当地参加中考及升学。

    22、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启动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启动中小学教职工公共租赁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开工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600套。

    23.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大力开拓市场,提供充足就业信息岗位。积极开展就业创业教育,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争取2014年8月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76%。

    四、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24.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公共资源优先满足,统筹推动教育投入“三个增长”工作落实。积极筹措资金,多渠道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财政教育投入绩效评价机制,建立教育经费公告制度,制定中、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指导标准,进一步加大地方高等职业教育财政投入,建立研究生教育绩效拨款制度,提高教育财政拨款的科学性和保障能力。

    25.加强学校经费和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保障能力、财务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优化高校经费管理使用,加强对高校财务指导和监管,促进经费使用管理严格、规范,引导高校改善支出结构。修订完善《四川省高校基建管理意见》,完善学校基建项目审批、项目管理相关机制和制度,从严审批高校建设项目,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突出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加大基建管理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持续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继续推进高校校办企业规范化建设工作。

    26.大力推进依法治教。配合完成《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立法工作。起草《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实施办法》。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大力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校,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和政务公开,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27.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严格规范从教行为。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破除教师资格证“终身制”。按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优化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定向招录培养2000名免费师范生,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特岗计划,在编制范围内及时补足配齐教师,解决农村学校师资缺乏、力量薄弱问题。实施“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国培计划”以及校长培训、民族地区教师培训等项目,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继续推进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不断壮大高层次人才队伍。

    28.依托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覆盖面。贯彻落实全省教育信息化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加大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继续抓好省级教育信息化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加大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推进机制和制度建设,形成齐抓共推的合力。加快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步伐,尽快形成优质资源推送能力,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29.强化教育督导工作。充实完善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坚持督政、督学和监测相结合,逐步建立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监测制度。建立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各项督导评估。推动教育督导责任区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实施,建立完善督导结果公告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强化督导评估的结果运用。

    30.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充分运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指导开展好教育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完善高校领导干部任期制,推动开展高校总会计师设置试点工作和高校纪委书记交流任职工作,选优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组织开展高校领导干部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培训。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推进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委派试点工作。做好高校统战工作。

    3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加强对执行党章、《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制定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强化“三重一大”决策执行、教育惠民政策实施、基建工程招投标、设备物资采购、学校收费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加强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为导向的作风建设,把解决损害群众和师生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加强教育纠风工作,加大违纪违规案件查办力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内部审计工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32.加强教育宣传工作。积极协调社会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教育改革发展成绩和教书育人先进典型。加大教育新闻发布力度,组织好教育重大主题采访宣传活动。办好《四川教育网》、《教育电视台》和《教育导报》等教育专业媒体,提升四川教育影响力,为我省教育改革发展提供舆论支持。

    33.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按照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稳定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好食品饮用水卫生、消防安全、校车安全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学校”活动。抓好高校食堂、学生公寓和校园环境的管理工作。完善教育风险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加强教育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和处理,提高应变能力和回应时效,严防发生重大舆情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避免积案和缠访。严格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纪念日和敏感期、特殊事件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持续稳定。

    34.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强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整改“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着力推进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深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开展丰富多彩活动,进一步丰富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做好绩效考核。加强机关保密和档案工作,做好年鉴编撰工作。关心离退休干部职工,提高老干部工作水平。做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