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是学校管理和运行的法规性文件,是学校办学和依法治校的基本制度,是学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依据,我校章程于2014年12月经省教育厅核准通过,迄今已执行两年。3月30日下午,省教育厅政策法规综合改革处副处长李大鹏率队莅校检查章程执行情况。校长张志远作工作汇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汇报会。
检查组首先通过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的方式,深入了解了我校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人事管理、分配制度、学术规范、校务公开、监察、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在汇报会上,校长张志远从推进领导体制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健全自主权行使与监督机制、完善学术组织管理、积极维护师生权益以及加强民主管理与监督等六个方面就我校章程执行情况作了全面汇报,并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思路。
我校章程的执行情况受到了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两年来,我校始终以章程为抓手,切实发挥了章程对于各项工作的规范化作用,并在章程学习宣传、章程执行监督机制构建、制度体系建设、运行机制完善、师生参与民主监督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特色。同时,检查组还就深入开展章程宣传学习、加快管理制度废改立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志远校长对检查组认真细致的工作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积极推进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加大章程执行力度,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图/阳红梅 文/郑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