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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走进我校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4-06-30

    为迎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大学生的维权意识。3月14日上午,内江市“3·15”消费维权宣传活动走进我校。

    本次活动由内江市工商局、消委会主办,我校法律协会承办。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主题,在我校商业街设立“3·15”宣传咨询点,并制作了主题宣传展板。内江市东兴区工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齐志伟,东兴区工商局纪检组组长赵兵,东兴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王会长以及我校党委宣传部的部分老师参加了此次活动。

    201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新修订颁布实施的第一年,3月15日是新消法正式实施之日。“个人信息保护权”是新消法中很重要的一条。“如果像你们这样的学生上学的相关资料落入不法分子中,那潜在的危害是极大的。”赵组长介绍说。他建议,同学们要多了解新消法,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尽量去大商场购买商品。当利益受到侵犯时,一定要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工商部门不仅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指导手册》,还向过往师生讲解维权知识,图解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现场,还展出了五粮春和五粮液假酒,吸引了许多刚下课的师生们。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借这两种假酒做示范,为师生们讲解了辨别真假酒的技巧。真的酒盒上,商标用纸、印刷、色彩都很规范,标签、物流号、日期三个配套,而回收的酒盒一般和那些标志是不契合的。

    2012级计科学院彭雨告诉记者:“通过这次活动我了解了许多关于消费的法律知识,知道了维护自己消费权益的方法和途径,使我受益匪浅。”

    据悉,“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主题活动将继续开展,以引导广大消费者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绿色消费。今天的宣传活动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内江电视台、《内江日报》等媒体纷纷进行了现场采访报道。

    (文/院报记者团  魏竹君  曹瑞佳  图/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