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
十七届三中全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总结农村改革发展30年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群众的新期待,做出《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对指导当前和今后的农村改革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就是要全面领会和把握《决定》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和战略举措。
“三个仍然 三个最”概括农村改革发展重要性紧迫性
“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用“三个仍然、三个最”集中概括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个没有”和“三个进入”
科学判断农村改革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决定》立足于“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的清醒认识,作出了农村改革发展“三个进入”的科学判断,即“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决定》中‘三个没有’和‘三个进入’的概括,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改革发展所处阶段性特征的准确把握,在认识上有新突破,在理论上有新发展。
“三个作为”谋划农村改革发展总体思路
基于“三个进入”的科学判断,《决定》在提出新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提出了“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
“三个作为”是我们党和国家确立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是指导新时期“三农工作”总体思路的一个新概括新论述,在过去的文献中都曾有过论述,但把三者有机联系在一起,并上升到“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的高度,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还是第一次。
六大目标任务描绘农村新蓝图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实现之时,我国农村的面貌将会怎样?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六个方面的基本目标任务,让广大农民清晰地看到了未来生活的美好图景—— “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推进”,“农村社会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基本形成,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从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明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要求,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措施,再到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对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想的进一步细化,为8亿农民提出了具体而明确的奋斗目标。
“五个必须 五个始终”确保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方向
《决定》在全面总结农村改革发展宝贵经验基础上,首次提出了农村改革发展必须遵循的五项重大原则,即“必须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必须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把着力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必须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以确保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始终在又好又快的轨道上向前推进。
“三大部署”勾勒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路径图
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农村制度建设——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经过30年的不断探索,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依靠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决定》紧紧围绕当前农村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围绕农村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对农村制度建设作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部署:一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在“毫不动摇”的基础上,做好“一个长久不变”和“两个转变”;二是对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明确要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制度”,要建立“两个市场”和保障“两个权益”,同时提出要严格遵循“三个不得”的原则;三是对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主要强调加快健全四项制度,即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农业补贴制度、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四是对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要从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两大方面着手;五是对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要尽快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强调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和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六是对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要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是我们党对发展现代农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新时期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思路,也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另一重要成果,必将对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就新形势下如何发展现代农业,《决定》从七个方面部署了建设现代农业的主要任务,并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放在7项部署的首位,这是党中央始终对粮食安全保持高度清醒的具体体现。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八大举措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基于对“三农”问题的准确把握,《决定》深刻提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措施:“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并就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等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作出八个方面的部署,致力于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使8亿农民分享到更多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个要求”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在党。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党的一个传统和重大原则,也是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
《决定》紧紧抓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一主线,着眼于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眼于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的水平,对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作出部署,在完善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组织保证。
(党委宣传统战部 罗克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