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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参考资料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5-07-18

  

  严守政治纪律  严明政治规矩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严治党、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的党建思想,自觉肩负管党治吏政治责任,持续用力加强党的建设,党风政风明显好转,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正在形成。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给四川政治生态造成的恶劣影响不可低估;长期以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滋长蔓延,封建腐朽思想文化对四川干部队伍的侵蚀不可低估;一定时期腐败案件多发频发,四川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的严重性不可低估;同时,“四风”问题在党员领导干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把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打一场正风肃纪、刷新吏治、净化环境的攻坚战和持久战,努力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央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就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出十项规定。

  一、必须坚定政治信仰,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

  我们党是依靠共同的理想和严格的纪律团结凝聚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必须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坚守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

  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崇高精神追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防止信仰缺失,对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不信马列信鬼神、信风水,盲目附和错误政治观点;坚决反对心为物役,信奉利己主义,追逐金钱名利,玩物丧志。决不允许参加任何宗教组织,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决不允许在藏区反分维稳斗争中做“骑墙派”“两面人”。

  坚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政治自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共同的思想罗盘和行动指南,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深学细悟、研机析理、入脑入心,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坚决纠正追求享乐不好学习,热衷应酬不勤学习,浅尝辄止不善学习;坚决反对把学习当成负担,敷衍了事,装装门面、摆摆样子;坚决反对学而不信、学而不化、学而不用。

  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牢记党员身份,增强党的意识,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党性观念弱化和党员意识、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坚决防止丢掉群众观点、站歪群众立场、走偏群众路线。决不允许与民争利、侵害群众权益。

  二、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全党服从中央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讲政治的首要原则来坚守,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号召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背离中央要求另搞一套,自作主张、自行其是;决不允许对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妄加评论、说三道四;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听信、编造、传播政治谣言。

  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第一时间传达贯彻,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建立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任何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为前提,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坚决忠诚于党的组织。必须始终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遇到问题找组织、依靠组织。决不允许把对党、对事业、对人民的忠诚异化为对个人、对小团体、对小圈子的效忠;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拿“功劳”当“资本”,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在组织作出决定后发牢骚、闹情绪、撂担子、唱反调;不得违背组织决定,以任何借口拖延、阻挠组织决定的执行,甚至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三、必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是党员领导干部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要途径。党内政治生活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随意化平淡化庸俗化。

  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强化政治引领、突出政治功能,坚持从政治高度来要求、约束和激励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抓学习要突出政治目的,搞活动要突出政治效果,党组织每一次活动都要有实实在在的政治意义。坚决防止党内组织生活主题不鲜明,缺少政治主题,缺乏教育意义;坚决反对把党内组织生活混同于一般工作会议,等同于群众性活动。

  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党内政治生活要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坚持党内同志一律平等。坚持勇于讲真话、言行一致,坚决反对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拿原则做交易、投机钻营的政客作风和市侩行为。坚持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决反对领导干部以特殊党员自居,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接受组织监督和制度约束。

  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坚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思想交锋,敢于揭短亮丑。党员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无私无畏敢于批评,心胸开阔接受批评。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心态,坚决反对“多栽花、少栽刺”“一团和气”的好人哲学,坚决反对莺歌燕舞、相互吹捧、评功摆好的庸俗行为。

  四、必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坚决纠正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反对搞家长制、“一言堂”。坚决防止个别酝酿变成私下授意、会议讨论变成简单通过、集体决定变成主要负责同志定调。不允许用其他形式的组织取代党委(党组)会和党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应由党委(党组)会和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不得以“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个人或少数人、领导圈阅决定等方式作出决定。

  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安排、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重要部署,要征求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敏感度和关注度高的事项,应进行听证和公示;对拟提请党委(党组)研究决策的事项,会前必须在党委(党组)内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充分交换意见。坚决防止不按职责权限越权决策,论证不充分盲目决策,讨论不深入随意决策,程序不规范违规决策。严禁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随意简化、规避程序。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主要负责同志要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及时作出决策;班子成员必须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对分管工作敢于拿出意见,对分管外的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坚决反对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坚决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坚决反对以集体领导为名,敷衍塞责、逃避责任,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五、必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是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根本保证。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

  坚持五湖四海、开放包容。团结一切忠诚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坚决抵制“袍哥文化”“勾兑文化”等封建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不准“架天线”“抱大树”“攀高枝”,不准“打干亲”“打礼”“拜把子”,不准借同学、老乡、战友等名义拉关系扯圈子。严禁以人划线,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把上下级关系变成人身依附关系。

  坚持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配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坚决反对相互掣肘、彼此拆台,甚至背后“捣鬼”;坚决反对争功诿过,见名利就上、见困难就躲的行为。

  坚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党员领导干部要襟怀坦荡、光明磊落,同志之间应真诚相待、相互信任。坚决反对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决不允许搬弄是非、匿名诬告、造谣中伤。

  六、必须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把从严要求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

  政治清明,首在吏治清明。必须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标准、程序和规定,严格干部人事纪律,从严选干部配班子,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导向,大力选拔信念坚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干部。凡政治上不过硬,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的;廉政上过不了关,问题反映较多又没有查清楚的;作风上依然我行我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的;热衷搞人身依附,“抱大树”“攀高枝”,慷国家之慨搞利益输送的;拉帮结伙、请客送礼搞“勾兑”,拉票贿选的;为官不为,不敢担责、不愿干事的,坚决不能用。

  严格按规则和程序选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一个意见”“五个办法”。规定的程序和环节不能随意减少、简化、变通,该由上级决定的事项不能擅自做主,该请示报告的必须请示报告,该按规矩办的决不能搞例外。对干部选用实行全程把关,坚持信访举报问题没有查清不放过、个人报告事项没有查核不放过、干部档案信息没有查明不放过,对有影响任用事项的坚决“放下”,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坚决调整不称职干部。坚持干部能上能下,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选干部配班子,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违反政治纪律,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反民主集中制,不按程序和制度办事,决策严重失误的;班子严重不团结、软弱涣散的;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临阵退缩、不敢担当,回避矛盾、处置失当的;不适应新常态要求,为官不为、庸懒散浮拖严重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不力,导致本地、本部门(单位)多次出现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坚决调整负有责任的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

  七、必须弘扬务实重行的作风,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要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三严三实”为实践取向和行为准则,大力弘扬一心为民、干在实处的优良作风。

  坚持说实话、办实事。坚持科学态度和求实精神,做事要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决反对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只务虚功、不做实事;坚决禁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说假话、报假数、搞假典型。

  坚持联系实际、服务基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基层创造。坚决反对不下基层、不接触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高高在上、作风粗暴。坚决防止和纠正向基层提不切实际的高要求,下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坚决防止和纠正随意向基层转嫁应由上级机关负责的事务,制定方便自己而不利于基层办理和群众办事的制度、规定和程序。

  坚持履职尽责、为官有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守土有责,主动作为,大力弘扬夙夜在公、昼夜兼程的敬业精神,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昂扬斗志,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责任担当。领导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离开工作地必须按程序报告,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节假日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值班。坚决反对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坚决反对精神不振、不在状态;坚决反对庸懒散浮拖。

  八、必须模范执行党纪党规,以上率下作好表率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党规,上级党委要为基层党组织作表率,主要负责同志要为班子成员作表率,党员领导干部要为普通党员干部作表率。

  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一岗双责”“签字背书”、述责述廉等相关规定。决不允许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仅停留在开会、讲话或签责任书的表面功夫上;决不允许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对苗头性问题不打招呼、不提醒,放任纵容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决不允许只表态、不行动,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队伍、带坏风气。

  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决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坚决防止特权思想。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决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他人的权限。

  带头坚守廉洁从政底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利用职务影响、干涉和插手国有企业转制、矿产水电土地资源出让、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及其他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非法利益;严禁违规赠送和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其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其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正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其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九、必须带头遵循法治原则,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重大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带头尊法学法。坚定社会主义法治信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基本尺度。坚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的必修课。坚决摒弃人治思想、长官意识,坚决反对不屑学法、心中无法。

  带头捍卫法治。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敢于同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作斗争。决不允许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决不允许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决不允许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持依法用权。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决纠正“依法办事束缚手脚、程序太多、效率太低”“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错误认识。决不允许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决不允许法外行权扩权。

  十、必须聚精会神抓党建,自觉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责任

  党委(党组)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建设能够担当改革发展稳定重任的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委(党组)是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主体,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切实解决班子和队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坚决防止只抓业务、不带队伍,管事与管人脱节;坚决克服重选拔任用、轻教育管理,改变“不出问题没人管、出了问题才处理”的现象;坚决反对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对抓班子带队伍履职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致使问题频发、不正之风蔓延,甚至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坚决反对考核走形式,抓与不抓一个样、抓紧抓松一个样;坚决纠正问责不到位、追责不落实,决不允许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包着护着、放任放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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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选编》http://www.qstheory.cn/zt2015/yxldgbxb/index.htm(求是网)

  


 “象牙塔”缘何成为腐败高发区?——四川高等院校领导腐败案件透视

  新华网成都   2014年10月19日新媒体专电(记者 吴光于)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安小予,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校长范昕建,四川理工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曾黄麟,四川卫生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邹世凌,绵阳师范学院党委书记苏智先……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持续加大反腐力度,一个个来自高校的领导干部接连落马,引起社会关注。

  “象牙塔”本应是进行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的清净之地,为何成为腐败高发区?高校领导干部的权力为何频频失控?基建、采购领域有何监督漏洞?“中国网事”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高校领域腐败频发 涉案金额巨大

  四川省纪委的数据显示,2013年5月以来,四川省共查办高校腐败案件36件,处分26人。教育部门腐败案件在查办的重点行业腐败案件中居于首位。2013年至今,已有3名高校校长、书记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和审判。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沈涧表示,查办案件显示,高校的基建和采购领域已成腐败的高发区。

  绵阳师范学院苏智先案中,苏智先在学校新校区扩建中,多次批条子、打招呼,先后收受14人给予的现金共计860万元。该案涉及的学院多名中层干部,涉案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案发后,四川省纪委责成该学院重新审计涉案工程,仅核减资金就达1.78亿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1年,商人肖某曾请苏智先帮忙协调合同事宜,并先后分6次向其行贿151万元。

  时任绵阳师范学院基建处党支部书记兼招标办主任王某的证人证言显示,苏智先在王某向其汇报该校磨家校区教学实验楼A区等项目的启动情况时,要王某“关照”肖某。当肖某以智丰公司的名义投标时,由于只有二级资质,苏智先又示意将招标文件由一级资质改为二级资质,最终通过串标使智丰公司顺利中标。

  2013年查处的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张忠元,校长、党委副书记范昕建案中,二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其中范昕建受贿854万元,张忠元受贿485万元。

  沈涧说,一系列高校腐败案件表明,在高校的基建过程中,官员与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在大学合并、扩建新校区、改造老校区的过程中,有一些校、处、科各级主管基建的官员与开发商、承建商互相利用,出现共同侵蚀学校基建项目费用的现象。同时,他们在物资采购的过程中,以高于市场价格购进基建物质,从中吃拿回扣,导致建设项目质量降低。

  内部管理缺失 外部监管不力

  办案人员和专家分析表示,近年来一些高校大规模扩张、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方面投入资金大幅度增加,使得高校腐败问题集中显现。

  沈涧说,现行高校管理体制致使一些高校权力过于集中,权力运行相对“封闭”,内部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机制缺失,尤其是学校基建部门权力大且缺乏应有的控制,加之高校的大投入,以及经费来源、使用的多渠道、多领域,为权力寻租提供了便利。

  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书记罗中枢告诉记者,早在5年前,该校就规定中层干部每年签署廉政协议,领导岗位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同时担负廉政责任。在基建领域,近年来学校也出台了许多制度,其中包括涉及招投标、采购的源头参与、过程参与等内容,各个环节都设置了法律顾问以及工会、专业人员等的介入。

  然而,虽然有看似严格的规定,四川大学原副校长安小予、规划建设处原副处长崔波、罗建仍在基建上出了问题。

  “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着内部领导体制与内部管理体制不分、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交织、学术权力被弱化、民主管理制度运行不畅等诸多问题。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行政权力的下移,高校的管理自主权进一步扩大,使得权力过度集中。”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革说,“我国高校作为独立法人的地位已经确定,但普遍缺乏运行顺畅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在一些地方,校长负责制成了‘自己负责制’或‘个体负责制’。”

  他说,与其他权力集中部门的情况类似,高校个别领导存在“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心态,强势的校领导藐视民主集中原则,把“群言堂”变成“一言堂”,其他居于弱势地位的校领导耳听少言,并不干预。

  “高校监督部门的文件发布不少,但是真正能够一一落实抓出实效的可能有水分。高校出现领导干部基建采购腐败事件之后,很少见到监督部门检查监督文件的落实情况,以及反思如何改进监管的对策措施。”陈永革表示,虽然高校也受到纪检监察、审计,以及内部会计等部门的自身监督,但力度很弱。

  “除了学校本身的原因之外,国家宏观控制不力,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不严也是原因之一。”他说。

  加强权力制衡 加快高校管理体制改革

  “全面清权确权,编制职权目录,逐项明确职权的名称、内容、类别、行驶主体、行使依据,把权力行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岗位;对每项职权按照‘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进行评定;明确并公开权力行使的基本程序、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2014年,以上规定被写入了《四川大学关于在校内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中。

  有学者建议,针对高校内部管理,坚持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分离的原则,改革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改变当前高校纪委与所在高校的依赖关系,提升其地位为上级纪委派驻高校的监督机构;加强对高校的外部审计和监督,将高校制约于社会监督与法定监督之下,加强司法监督和行政监督;加快建立高校财务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财产”管理、使用运行机制,杜绝财务管理的暗箱操作,防范权钱交易。

  “学校管理的触手很难覆盖一个人全部的社会交往。学校在事后吸取教训、进行整改的同时,国家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校基建、采购领域的腐败问题。”罗中枢说。

  

  四川省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侧记

  

  6月30日,四川省委召开全省表彰会,授予丁宁等50名同志“四川省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荣誉称号,追授李伟同志“四川省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领导干部”荣誉称号。这些受到表彰的同志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为我省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有一种公仆情怀叫真情为民

  【人物名片】 蔡金芳,女,1981年以来,一直在供销社系统工作。现为内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连续4年被评为内江市“目标管理先进个人”以及“内江十大杰出女性”,被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2014年7月24日,对蔡金芳来说,这是她终生难忘的日子: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她代表内江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上作交流发言,并受到汪洋副总理的亲切接见。

  “在人们心中,蔡主任很风光。其实,大家很难知道成功者背后的故事。”内江市供销社的干部职工对记者说。

  6月8日,记者前往内江市万达嘉华酒店采访蔡金芳时,她正忙着带领团队为“四川省农新产品数据化智能供应链平台推进会”和“四川省供销社电子商务推进会”做准备工作。

  记者看到她跑前跑后,忙得满头大汗。她握着记者的手说:“对不起,你看我忙不过来了,看来今天下午不能接受你采访,晚上我抽出身了,找你聊哈。”

  记者了解到,这两个会议在6月9日召开,来自全省市州供销社主任、业务科长、产品经纪人,省内外客商300多人出席会议。政工科长熊诚信告诉记者:“为了这两个会议,这一两周来,在蔡主任的带领下,大家每天要工作10多个小时。”

  深夜,蔡金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新时期的供销人,我们要奏响服务‘三农’主旋律,既要‘敢立潮头唱大风’,又要‘手清身正稳如山’,新时期的供销事业方能再创辉煌。”

  这些年来,蔡金芳凭着对党的忠诚、对供销事业的强烈责任心,带领干部职工,创造一个又一个佳绩:引进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34亿元规划建设西南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国家发改委将此列为“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引进中国供销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在内江投资17亿元,建设中国西部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四川农产品数据化智能供应链平台项目……

  自2008年以来,内江市供销社获得了长足发展,连续5年获得全省供销社系统综合绩效考核特等奖,多项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领先。2012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加快推进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作会在内江召开,经验在全国推广……

  采访当天,记者恰巧碰到在内江参会的四川省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刘国成,他接受采访时说:“蔡金芳同志善于学习,业务熟悉;实干精神强,特别能吃苦,改变了内江市供销社面貌。”

  【人生感言】 牢记为民宗旨,热心服务群众。拒绝平庸、追求卓越,秉承“地位来源于作用,作用来源于工作”的理念,始终实干争先,主动作为。

  有一种责任意识叫敢于担当

  【人物名片】 黄琦,现任罗江县委常委、总工会主席。2012年被评为德阳市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2014年7月以来,参加德阳市对口援建藏区若尔盖县工作组,担任德阳市对口支援若尔盖县前方指挥部指挥长,挂任若尔盖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与2008年我第一次援藏相比,藏区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藏区老百姓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生活有了很大改善。”这是黄琦第二次援藏一年来的深切感受。

  坐在记者面前的黄琦,浅平头,黑发里夹杂着不少白发,一副黑框眼镜,因为高原紫外线的照射,脸庞有些黝黑。让记者很难想像的是,温文尔雅、只有43岁的他,已在副县级的岗位上干了9个年头。

  2014年7月,他主动申请带队前往若尔盖县参加对口援建工作。在藏区,他克服高原缺氧、语言不通等困难,带领德阳第二批对口支援若尔盖县39名援藏干部人才,坚持“科学、真情、务实”援建理念,科学谋划,扎实苦干,身先力行,构建起以民生援建为龙头,以产业援建、智力援建为两翼的援藏工作新格局。

  截至目前,德阳对口支援若尔盖县规划建设的22个项目,现已竣工项目11个,五年规划任务可望四年基本完成。黄琦深情地说:“我们援藏工作所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让藏区的老百姓伸出大拇指说‘共产党好’!”

  众所周知,罗江是传统农业县,面积小、人口少、资源相对稀缺导致罗江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先天不足”。

  2011年底,黄琦担任罗江县副县长后,分管工业、服务业、招商、政务服务等与全县发展紧密相扣的经济工作。他利用自己在德阳市经信委工作10余年的丰富经验,理清思路,通过“外引内增”助推罗江经济起飞。

  “在我3年的招商引资工作中,压力大到天天睡不着觉,头发也开始变白了!”黄琦说。据记者了解,仅他个人就引进了江贸医药、迪怩司、荞老头等30多家企业。

  “在‘内增’方面,黄琦亲力亲为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有效地提高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德阳市委领导说。他牵头规划新建花生园区,重拾“天府花生”这一传统老字号品牌,申报更名为“罗江花生”,成为罗江首个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全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的品牌。3年来,罗江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年均超过了10%,省、市拨付的技术改造等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年均达3000万元以上,外贸进出口年均近2000万美元。

  黄琦在工作上风风火火,对百姓又“一往情深”。2013年上半年,城南工业园区拆迁安置,由于相关配套设施不全,居民意见很大,不少人上访。黄琦多次到安置小区与居民座谈,倾听他们的诉求,用不到两个月时间协调解决了“出行难、健身难、购物难”。老百姓都说:“黄县长是我们的好领导!”

  【人生感言】 踏踏实实做人,老老实实做事,用实际行动标注共产党人的精神坐标,用夜以继日的努力工作,收获老百姓的点赞。

  有一种实干精神叫勇于拼搏

  【人物名片】 朱红钧,西南石油大学副教授。2015年3月,被四川省总工会授予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

  在同事心目中,他是“教学达人”“科研达人”;在学生心目中,他是“知心哥哥”“知心朋友”。他,就是西南石油大学副教授朱红钧。

  2007年毕业于河海大学流体力学专业,获硕士学位的朱红钧到西南石油大学任教。最近3年,他承担了本科生5门课程,研究生2门课程,授课专业包括石油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等5个专业。此外,还给专科专业、自考、网络教育、继续教育等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班级授课42门次。

  “要将学生放到心上,从学生的角度去理解教学、钻研教学,如果学生说‘这就是我想要的课堂’,那么我就做对了。”朱红钧向记者这样谈起他的教学体会。为钻研教学方法和艺术,提升授课能力,他数十次走进老教师的课堂,同时经常组织学生座谈,听取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他认真钻研《教学设计原理》,品读《从优秀教师到卓越教师》,学习教育心理学,一步步把自己锤炼成教学能手。

  一位毕业生说:“朱老师给我们布置的毕业设计课题往往难度较大,有时要用到连他自己都没用过的软件,他会花很多功夫去学习,研究透彻后再给我们讲解。”朱红钧说:“逼学生,得先逼自己。”

  “课堂上,我们经常会听到一些流行词汇或热点事件,让我们在疲惫的时候,一下子提起精神。”2011级海洋油气专业的潘倩说,“一些很复杂的问题,朱老师总是用生活中最常见的例子来说明,将枯燥的东西讲出‘花儿’来,便于理解”。

  除了答疑解惑外,朱红钧还会及时在贴吧、QQ群空间更新专业的最新研究成果和该领域的最新政策。研究生赵洪南说:“在朱老师的言传身教下,我们变得越来越勤奋,浑身充满了正能量。”

  朱红钧不仅承担了大量的教学工作,还积极从事海洋油气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等方面的科研工作。他将科研与教学有机结合,不断给课堂注入新鲜血液。近3年,他主持及主研项目21项,其中国家自然基金3项,国家重大专项4项,申报专利80项。

  【人生感言】 教育是崇高的职业,需要我敬业献身;教育是严谨的科学,需要我执着探究;教育是多彩的艺术,需要我开拓创新;教育是系统的工程,需要我勤实筑魂。

  有一种工作态度叫只争朝夕

  【人物名片】 周建华,现任芦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2003年,被共青团四川省委评为“四川省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先进个人。

  “组织上准备安排你到芦山担任县委副书记,提名任县长。”周建华至今清楚地记得2013年10月组织上找他谈话的情景。

  “在市重建委驻芦山前线工作组一个多月的经历告诉我,芦山困难比想象的要多,压力比想象的更大。我深知,将要面对的是一场艰辛的‘赶考’,是一次‘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苦战。当时我没有犹豫,只说‘服从组织安排’。”周建华平静地对记者说。

  刚上任的周建华发现,在芦山灾后重建的特殊战场上,工作节奏异常紧张,困难层出不穷。他不仅要当好坐镇后方的指挥官,还要当好冲在一线的战斗员。为了让受灾群众早日住进新房,重建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哪里工作进展缓慢,他就到哪里一线督战;哪里建设遇到问题,他就到哪里现场协调解决;哪里群众不理解支持,他就到哪里亲自上门谈心走访。

  在芦山的日日夜夜,周建华形成了工作生活的“新常态”。在工作推进受阻时,面对基层干部疲惫的面容,几次冲口欲出的“出了问题我拿你是问”,而真正从他口中说出来时却又变成了“你们放开手脚干,只要不违法违纪违规,出了问题我负责”,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是他工作的“新常态”。

  凭着长期“5+2”“白+黑”只争朝夕、忘我工作的韧劲和担当,周建华同全县干部一道克服重重困难,确保了芦山灾后重建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地震两周年时,全县农房重建全部完工入住,城房重建全部开工,项目完工率、投资完成率双双超过70%,为“三年基本完成”重建任务,实现芦山发展梦奠定了坚实基础。

  “周建华的高调和低调成了芦山干部群众津津乐道的话题。在干部眼中,他十分高调,要求严格,喜欢追根问底。在群众眼中,他十分低调,打扮朴素,平易近人,看不到一丝‘官气’。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在他身上能够共融共存,源于周建华最大的性格基因——务实。”雅安市委组织部负责人这样评价道。

  【人生感言】 只要忠诚尽责,平凡的工作也能展现精彩;只要实干苦干,天大的困难都能踩在脚下;只要公道正派,就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

  (2014年11月20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管党治党的重大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致力推动形成干事创业、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中共四川省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立足四川实际,就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问题进行了研究,作出如下决定。

      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历史使命的关键所在。我们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根本在于始终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从严管党治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四大考验”“四大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高谋远、励精图治,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在改革创新中把从严治党提到新的战略高度,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四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特别是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正风肃纪,党风政风迅速好转,从政环境明显改善。但要看到,我省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能力、作风还存在不少问题,消除积弊,根除消极腐败现象,必须强化从严治党意识,健全从严治党规范,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二)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指针和工作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八项要求”,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指明了根本方向和着力重点。特别是鲜明提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是对党的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也是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从严治党,需要思想教育和制度治理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把思想建党摆在首位,把制度治党贯穿始终,通过教育拧紧思想“总开关”,依靠制度增强行为“硬约束”,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新常态。

     (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着力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从政环境,为推进“两个跨越”、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要做到“八个务必从严”,即思想教育务必从严,着力解决好“总开关”这一根本问题;干部选用务必从严,着力形成正确的导向和风气;管理监督务必从严,着力规范管班子带队伍的制度措施;惩治腐败务必从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改进作风务必从严,着力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常态;制度治党务必从严,着力创新完善管党治党的治本之策;纪律约束务必从严,着力强化令行禁止步调一致的全党意志;落实责任务必从严,着力构建党委抓、书记抓、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

     (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必须遵循党的建设规律,坚持以下原则。

      ——必须坚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作为最根本的标准,筑牢党执政最坚实的根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从严落实党建责任,正视和找准问题,针对问题对症下药,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推动党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状况持续好转。

  ——必须坚持继承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善于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创新思想建党,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制度治党,推动管党治党与时俱进。

  ——必须坚持制度治党与依法治省相统一,强化依宪执政、依法执政意识,强化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意识,注重党内法规同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五)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考评机制,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研究,与时俱进加强党的理论创新。各级党校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纳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党员干部要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自觉做到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深入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进价值认同和情感认同。

     (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思想武器。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列入中心组学习科目,采取党校培训、专题辅导、理论研讨、巡回宣讲等方式,帮助党员干部不断深化对讲话精神的理解把握。积极推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七)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深入开展学党章活动,强化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基本国情、省情教育,广泛开展向先贤先辈、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健全在实践锻炼中锤炼党性、在基层一线转变作风的制度机制,推动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增进群众感情。要把培育担当精神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原则、勇于担当,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八)加强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全面开展党员干部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教育,强化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观念,增强对法律纪律的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在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范围内开展党务政务活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带头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规党纪列入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九)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弘扬主流价值,以实际行动带领群众、引领风尚。加强党员干部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干部测评体系,建立党员干部诚信档案,引导党员干部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终身。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培育选树各行各业可信、可敬、可学的身边典型。

     (十)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制定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实施基层党支部书记全员培训,加大党务干部和政工干部培训力度。建立各级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定期到党校主体班讲课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健全旁听、检查、考核等制度。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1至2次党课。充分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创新学习渠道和载体,增强学习活动吸引力和实效性。探索建立学习培训效果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党员干部读书养性、学习提能。

      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十一)完善领导班子运行决策机制。严格按照党章、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党委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的领导,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明确党代会、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党委(党组)会的职责权限,构建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完善和落实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为核心,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探索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记实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纠错纠偏、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要领导、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二)健全基层组织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完善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和工作制度,规范运行机制,把基层党组织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上来。探索创新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型治理模式,规范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进城乡基层治理法治化。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内部治理机制。围绕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积极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适应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需要,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三)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发扬整风精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分层分类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细则,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相互批评、领导点评、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实现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建立领导干部参加分管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级党委、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机关工委派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实行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考评办法,考评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察考核内容。

     (十四)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坚决反对党内组织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落实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警示教育等制度。坚持一月一个主题,丰富党内组织生活内容。严格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探索形式多样、开放式、网络化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完善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等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四、落实从严从实要求,健全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十五)建立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导向,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功能结构模型管理、递进培养、政绩考评、分析研判、科学选任“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全域开放的人才引进、流动、评价激励和权益保障机制。

     (十六)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工作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干部选任全程记实、“一报告两评议”和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结合巡视开展干部选任专项检查、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倒查“五位一体”干部选任监督制度体系。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干部任用工作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裸官”等问题,健全有效防范、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十七)建立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机制。坚持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健全干部作风、廉洁问题函询和诫勉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职务任期和免职、辞职、降职规定。探索开展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试点。创新党员干部监督方式,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司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监督合力。

     (十八)健全一把手用权行为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决策制度,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项存在自由裁量权或选择权较大的,一律实行集体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坚持一把手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审计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要将述职述廉工作总结报上级党委并抄送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执纪执法部门和掌管人财物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建立用权污点记录制度和任职限入制度。

     (十九)坚持和完善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和分管(联系)工作,分级负责开展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至少进行1次,实现全覆盖。坚持上级一把手与下级一把手必谈,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必谈,组织部门与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必谈,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干部必谈,干部任前及离任必谈。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抓在平常,把对党员干部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十)探索对为官不为的教育帮助和惩戒制度。各级党组织和主要领导干部要定期分析研判本地本单位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注重正面引导,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教育帮助。加大庸懒散浮拖整治力度,适时分层级分领域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探索建立奖勤罚懒制度,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干部。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对出现普遍性为官不为现象的地方和单位,既要处理不作为干部,也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在深化改革和发展创新中,鼓励探索建立允许失误、宽容失败的制度机制。加强对勤勉做事干部的关心爱护,从政治上、待遇上、精神上给予关怀激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积极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持续深入改进作风,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二十一)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健全作风建设治本机制。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认真落实台账管理、上下联动、限期整改、防止反弹等制度,建立完善公示公开、群众评议、记实评价机制,持续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督查机制。建立完善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十二)建立完善正风肃纪制度机制。建立纠风治乱机制,深入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会所中的歪风、培训疗养机构中的腐败浪费、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等不正之风。建立经常性开展专项整治制度,巩固深化正风肃纪“七项专项治理”和“9+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从严惩处顶风违纪行为,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工资补贴、违规购置和使用车辆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和新的严重作风问题,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正风肃纪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

     (二十三)健全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制度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以此带动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建立重大议定事项通报机制,健全各级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群众建言献策和利益诉求表达机制,规范旁听、列席、征求意见等群众参与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建立健全参与广泛、渠道畅通、尊重民意的群众评价机制。健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践诺、群众评诺制度。

     (二十四)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坚持“走基层”活动常态化,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落实“联村帮户”“结对认亲”和群众工作“三本台账”、党代表联系群众、在职党员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等制度,推动党员干部与群众常联常新、常走常亲。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法律七进”工作体系,引导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健全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推动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良序。

      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二十五)健全惩治腐败工作机制。

  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定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健全线索处置情况向上级纪委报告、办案重要环节有关处置工作报上级纪委备案审核、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督促指导、查办案件工作考核等制度。建立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审计部门之间案件线索协调会商机制和移送机制,建立办案信息查询平台,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二十六)强化权力运行和制约监督体系。坚持依法依规管党治党,按照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求,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规规章,固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践成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制度,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十项制度规定。推广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强化对行权过程中的实时监督。建立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每年在市(州)同步开展两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每年在相关省直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满意度测评。

     (二十七)完善巡视监督制度。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坚持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和省委“五人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制度。坚持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对中央和省委关心、社会关注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等,及时开展专项巡视。加强对巡视成果的运用。

     (二十八)建立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

  坚持把警示教育贯穿党员干部成长全过程,落实到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等环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至少集中开展1次廉政专题学习。坚持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定期举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研修班。充分利用法纪教育基地,对新任职领导干部、重点案发地区(单位)干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每年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制作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对照检查,真正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做到敬法畏纪、遵规守矩。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健全廉政文化全媒体传播机制,增强廉政文化传播的影响力,着力构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文化。

      七、严明党的纪律,严格规范党内行为准则

     (二十九)严明政治纪律。坚持讲政治,自觉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中央、省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坚持讲原则,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按照党性原则处理党内关系,坚决反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严禁拉帮结派、搞利益团伙。坚持讲规矩,严格按照党纪国法和党内法规办事,坚决反对特权、搞家长制、独断专行,坚决防止滥用职权,维护严而有序、依制而行的政治秩序。坚持讲真话,弘扬言行一致的优良作风,对上对下都要讲实话、讲心里话,坚决反对弄虚作假、阳奉阴违,做到表里如一、光明磊落。

     (三十)严格组织纪律。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严格按权限、职责和程序办事,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知、政令畅通。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各类重要会议的传达贯彻、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班子出现非正常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干部选拔任用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都要严格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未按规定请示报告的要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十一)严明财经纪律。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禁在重大经济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严禁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等说情打招呼。探索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制度,严格定期轮岗制度,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健全财政资金预算约束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审计,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

      八、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工作格局

     (三十二)完善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制定实施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健全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对不认真履职的党委(党组)书记,要进行约谈并追究责任。落实党管武装责任,支持国防和驻川部队全面建设发展。

     (三十三)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中央和省委管党治党重要制度安排落实情况专项报告、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党建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制度执行考核机制,每年对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纳入绩效考核。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不力、不执行制度或破坏制度行为,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十四)建立完善科学有效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地方党政、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行差异化考核办法,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突出把抓好党建和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作为评价领导班子、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综合考核机制,整合改革发展稳定、党建工作和法治建设等考核项目,实行统一组织、分类考核、综合评价。建立定期表彰制度,大力表彰锐意进取、敢于担当的干部,切实把各级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抓落实、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上来,努力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三十五)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机制。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深化对从严治党规律认识,以务实创新精神完善党的建设制度设计。按照中央和省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部署,有序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工作制度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重大改革试点,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不断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三十六)健全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探索“系统抓、抓系统”条块结合的党建工作领导和指导机制,整合职能部门力量和行业系统资源,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和保障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强党务干部特别是“带头人”队伍,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集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加大从村(社区)干部和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加大党建工作宣传引导力度,积极营造重视党建、大抓党建的社会氛围。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2014年8月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让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价值追求,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作风问题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加强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解决作风问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管党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锲而不舍、常抓不懈。

  (二)把握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把作风建设作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科学的机制设计、刚性的制度规定、严格的执行落实为关键,以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为抓手,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为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三)明确目标任务。通过全省上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共同努力,推动形成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体系,使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真正落地生根,成为各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推动党风政风实现根本好转,营造凝心聚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两个责任”

  1.切实担负职责。各级党委(党组)担负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以落实责任带动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成果检验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分析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评估作风建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将作风建设任务落实到主责部门、主责领导,统筹部署和强力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委要强化协调推动,积极协助党委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检查作风建设任务落实情况。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担负作风建设“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作风建设。

  2.严格考核评价。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将作风建设情况作为党委、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查办、通报作风方面典型案件情况作为查办案件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增加考核权重,将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机制,将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指标,开展社会评价综合分析,扩大群众参与,量化评估作风建设成效。

  3.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作风方面的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立约谈机制,对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碰硬、推动不力及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纪委要约谈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二)坚持正风肃纪

  1.找准突出问题。针对作风方面特别是“四风”问题的不同表现形式,每年组织专题调研,面对面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心声,综合分析群众信访、社会评价、网络民意调查、巡视、监督检查等情况,梳理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年度正风肃纪工作重点。

  2.开展专项治理。对查找出的作风方面突出问题,逐一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每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整治“庸、懒、散、拖”行为,切实解决政绩观不正确、执行力不强、吃拿卡要、脱离实际等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

  3.健全工作体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抓总、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正风肃纪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正风肃纪工作合力。坚持正风肃纪工作相关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随时进行专项督导,集中研究重点难点工作,定期通报整治情况。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开展常规督查。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年度重点督查内容,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联动作风监督网络,定期开展综合性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检查全域覆盖。强化暗访抽查,增加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暗访检查频率,增强监督检查的随机性。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及时反馈、限期整改、跟踪问效。

  2.实施专项督查。针对作风建设专项任务,以及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问题反映,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阶段性任务落实。持续开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情况、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财政、审计等专业性监督检查。

  3.加强社会监督。探索建立更加有效、更为灵活、参与广泛的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举报平台,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监督。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开通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网络平台。建立作风问题举报核查专办制度,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作风问题,问题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四)严肃案件查处

  1.以零容忍态度查处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作风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建立违反作风建设规定案件的快查快结机制,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允许遮掩护短。

  2.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健全省、市、县分级通报曝光机制,定期选择一批影响恶劣、社会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地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实行立案查处“四风”问题案件数据专项统计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及时主动查处作风方面的案件。

  3.完善抓早抓小机制。建立作风方面信访和案件定期分析制度,排查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着力发现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对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加大巡视力度

  1.加大发现问题力度。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突出问题导向,聚焦中心任务,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直通机制,对发现的问题专题报告,及时移送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2.开展专项巡视。组建专项巡视组,根据形势任务需要,突出“短、平、快”的特点,通过小分队、多批次、高频率、快节奏等方式,对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巡视,增强巡视监督的针对性、主动性和灵活性。

  3.强化巡视成果运用。分级分类处理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限期报送结果。实行问题整改情况“双报告”“双公开”制度,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报送整改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推动整改的履职情况报告,整改情况既要在被巡视地区和单位进行党内通报,又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

  (六)注重源头治理

  1.完善廉政教育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融入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环节。各级党委(党组)每年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坚持和完善重大案件内部通报制度,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写警示教育读本,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廉政短信提醒警示。深入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扬正气、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2.实施积极预防。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办法》,针对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加大积极预防腐败力度,着力构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不良作风的土壤和条件。

  3.推进建章立制。围绕反对“四风”,建立健全改进文风会风、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治理吃拿卡要等制度。加大政绩考核机制改革力度,着力解决“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四川省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制定和完善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卡使用管理、资源节约、土地等资源交易、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防止领导干部用公共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

  (七)弘扬优良作风

  1.锤炼坚强党性。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章和党的历史,深化“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党性锤炼。把加强党性修养作为优良作风养成的重要基础和动力,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在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及重大工作中锤炼干部。

  2.严格党内生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抓住议事决策这个核心环节,突出对“四个服从”情况的监督,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内部运行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的重要手段,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完善案发地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督促案发地区、部门和单位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作风问题,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推动整改。

  3.抓好群众工作。健全机关联系指导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党员干部驻乡进村入户及蹲点调研制度,深化“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和调处机制,通过干部下访、基层接访、民情直通车等多种形式,面对面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示范带动。健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持作风纯洁,带头践行良好作风,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带头执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以上率下、层层示范。

  (二)强化制度执行。定期清理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做好废、改、立工作,切实解决制度建设不适应、不衔接、不一致及制度繁杂等问题。健全作风建设制度规定的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有关制度规定。把作风建设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纳入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内容,各级党委要责成主责部门定期向党委和纪委报告制度规定执行情况,每年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三)强化协作配合。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敢于尽责、勇于担当,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纪委要全面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和管理,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加强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明显成效,积极营造持之以恒改进作风的良好氛围。

  

  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

  (2014年8月14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也是新形势下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为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干部

       (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推进“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的高度,增强管党意识,提升治党水平,自觉担当起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政治责任,大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要求,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统筹部署,定期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党员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增强党组织功能,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切实把从严治党治吏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使党员干部真正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持续加强品格陶冶,做到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深入开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要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专题,作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突出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

  (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纪律观念等方面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社会化评价等制度,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

       (四)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培养选拔干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纳入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内容,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换届考察要体现“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计划,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各个环节。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五)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党章意识,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与中央、省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发现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

  (六)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自觉坚持党性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决落实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特别是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涉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等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必须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加强组织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组织,自觉防止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执行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严格执行组织制度、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七)严明党的财经纪律。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党员干部不得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禁不按规定追加预算。严禁骗取套取上级财政资金,严禁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加强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监督、审计,防止贪污、挪用、截留等问题发生。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对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量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

   (八)严明党的工作纪律。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净化从政环境。严禁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徇私枉法、泄露消息。严禁为他人承包工程、审批项目、晋升职务等说情、打招呼。严格请假制度,党员干部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所在地,应按规定提前向上一级党委、政府或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书面报备或报告。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的相关要求。交流任职的干部必须按规定转移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加强管理监督,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

  (九)加强干部任用监督把关。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选拔干部、配备班子,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领导职位职数管理,没有空缺职位不得动议干部,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从严把握破格提拔的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严禁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严格控制大批量调整干部,凡非换届期间集中调整干部超过规定数量的,必须上报审批。严格防范突击提拔干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已经被列为考察对象或明确即将离任的,原则上不得调整干部。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有用人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要对其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十)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违规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大力整治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认真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追责。

   (十一)严格日常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坚持一把手约谈一把手、上下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谈话和“双向约谈”制度。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整合巡视、审计、考核考察、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反映的问题性信息,定期综合分析研判,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采取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教育提醒。实行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度,以履行承诺情况检验领导干部的务实作风和诚信品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举报反映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形成结论、严肃处理。

   (十二)进一步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发挥巡视作为从严治党战略性制度安排的监督优势,突出巡视重点,充分运用巡视成果。把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情况纳入巡视内容,着力加强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干部人事纪律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注重统筹力量,实现巡视监督在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问题反映较多的地区和单位优先安排巡视。对巡视发现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普遍性问题,要举一反       三、建章立制,不断完善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的制度体系。

  四、坚持科学决策,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十三)严格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既要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又要保证和支持班子成员大胆工作、敢于对执行中和分管领域内的具体问题负责。按照党委职责不漏项、党政工作相协调和授权充分、各负其责、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班子成员分工不重叠、不交叉。完善领导班子内部运行机制,明确划分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党委(党组)会等的职责界限,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四)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完善和落实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为核心,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严格按照程序、规则和集体意志办事。改进议事决策的议题设置制度,规范议题提出程序,提高议题质量,建立健全议题预告制度。推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和党委讨论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健全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度。

  (十五)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完善调查研究和协商沟通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协商。实行风险评估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坚持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认真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安全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实行公示、听证等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要公开听取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对建议意见特别是反对意见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反馈。

    五、推行科学考评,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实绩

  (十六)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评价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干部考核的新规定新要求,按照领导班子不同的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分级分类确定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实行差异化考核,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尊重规律、注重实际,自觉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要将考核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手段,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紧密联系起来,对考核中发现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干部严格问责。

  (十七)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推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引导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四川省党内法规制定办法》,规范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完善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党委决策事项应当向社会公开。

  六、弘扬清风正气,努力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

  (十八)锤炼敢于担当的作风。

  把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作为党员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强化党员干部的问题意识,引导其深入基层和一线发现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对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的干部,要积极支持、切实保护、大力褒奖。

  (十九)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

  发扬钉钉子精神,落实重大部署和重要决定要行动迅速、强化执行、一抓到底。发扬攻坚克难精神,把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和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有机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创造性抓好落实。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主体明确、职责清楚、细则量化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抓落实的督查督办机制,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开展重点事项全程督查、紧急事项即时督查、日常事项定期督查,对重要督查情况进行公开通报,确保有部署就有检查、有落实、有成效。

  (二十)建立健全激励关爱机制。坚持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建立健全优秀县、乡、村党组织书记定期表彰制度,对受到表彰的优先提拔使用。坚持典型示范,及时总结宣传群众身边的好干部典型和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先进模范,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定期分析研判干部队伍思想动态,多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积极为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排忧解难。建立优秀干部人才向基层倾斜激励机制,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干部,注重在政治上关心、精神上鼓励、生活上帮助、心理上关怀,让老实人不吃亏,让实干者受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