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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弘扬法治精神”辩论赛圆满落幕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14-12-05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下午,学校“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主题辩论赛决赛在第一学术报告厅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工作,全面落实我校“六五”规划,增强广大师生的法治思想和法律观念,上月中旬以来,我校举行了“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主题辩论赛活动。本次活动由校法制办主办,校辩论队承办。经过初赛、复赛九场激烈争夺,教育科学学院代表队和外国语学院代表队以出色的表现在12个参赛队伍中冲出重围,进入总决赛。

    此次活动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校党委副书记、校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费文晓,校党委组织部部长杨梅,校党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钟建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主任邓小明,校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覃华艳、统战部副部长秦国杨,校团委副书记秦亚等应邀担任了总决赛的嘉宾和评委。

    冠军争夺战开始,只见参赛正反双方统一身着正装,精神饱满。此次双方围绕“依法治国关键在于有良法还是要善治”展开激烈地讨论。作为正方的教育科学学院代表队,其一辩选手井井有条,在一开始就阐述了良法的具体含义,并引用了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观点,说明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有良法。反方一辩也不示弱,争锋相对解释了“善治就是实施、治理、执行”,有法而不实施就是“光说不练假把式”。幽默风趣的言语瞬间让现场的氛围调动起来,通俗贴切地论证了善治的重要。有趣的证例,抑扬顿挫的语调,赢得观众阵阵掌声。

    一对一攻辩中双方一问一答,反方二辩思维活跃,提出的问题环环相扣,先问判断良法的标准,再指出检验是不是良法要在实施的过程中,并且良法要在善治中不断被完善,步步紧扣己方观点,反驳对方观点。在自由辩论阶段,双方聚焦贪污腐败与良法、善治的关系展开激烈交锋,精彩纷呈。在最后总结陈词中,双方四辩条理清晰,再次阐释己方观点,曲终奏雅,画上了完美的句号。经过一番激烈角逐,反方外国语学院代表队以最终得分80.90分高于教科学院得分76.66分 ,夺得了本次比赛的冠军。

    校辩论队指导老师、统战部副部长秦国杨对比赛作了精彩点评。他分析了辩题的出题意图,指出了开篇立论、攻辩阶段、自由辩论、总结陈词等环节双方可圈可点的论辩,并给出了指导意见。

    接着,嘉宾、评委为最佳辩手,辩论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以及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进行了颁奖。文学院(范长江新闻学院)代表队竹麒,教育科学学院代表队田娟和外国语学院代表队杨怡三位同学获得最佳辩手奖。外国语学院代表队获得比赛的一等奖,教科学院代表队、政史学院代表队获得二等奖;数信学院代表队、地资学院代表队和文学院(范长江新闻学院)代表队获得三等奖,其余为优秀奖。体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教科学院、工程学院和地资学院还获得了本次比赛的优秀组织奖。

    赛后,校党委副书记、校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费文晓对正反双方的精彩辩论给予了肯定。费书记认为,十八大提出的新法治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科学立法是基础,严格执法是手段,公正司法是关键,全民守法是目的。“良法”指向“科学立法”,“善治”指向“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最后,费书记用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的英国哲学家的一段话结束了他的感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下午三点半,历时半个多月的“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校园”主题辩论赛圆满落幕。

(文:院报记者团/曹瑞佳 徐梦琦 图:贾凯)